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工程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工程管理软件

合同不符合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学员问题】:合同不符合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

  【解答】合同不符合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但在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是否可以认定有效?观点:决定合同效力的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合同的签订存在违反建筑法或者招投标法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对施工合同的备案属于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手段,并不牵涉合同效力问题。虽然建设主管部门对合同进行了备案,仍不能改变合同自身存在的违法性,也就不能改变合同的效力。因此,虽然合同进行了备案,但合同仍应认定无效。如果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可以在合同签订后弥补并且法律是认可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但此时合同效力的认可不是因为备案,而是影响效力的情形消失的结果。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工程管理软件
发布:2007-04-30 09:46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建筑OA系统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

泛普工程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