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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材料快速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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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按照快速采购方式办理采购

  1、功能概述

  快速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单次采购台式电脑、服务器、笔记本电脑、投影机、打印机、扫描仪、交换机等七类产品,采购金额小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的一种采购业务。

  采购人持有财局审核通过的采购申请文件,登陆本系统编制采购清单,并且上传采购需求文件及采购清单文件。待中心审核采购清单后,开始委托快速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对供应商的报价提出议价申请,供应商会及时响应议价处理。中心审查采购立项,审核通过后,在中心网站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存档到中心。

  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前,采购人可以取消快速采购,也可以对已经取消的项目进行重新采购。

  2、业务流程图

   1.png

 

  由上图的流程可知,采购人在系统中主要参与快速采购流程中的几大功能:

  添加采购清单

  ★ 委托新项目

  ★ 议价管理

  ★ 成交合同确认

  ★ 取消采购

  ★ 变更采购需求

  ★ 重新采购

发布:2008-06-06 09:54    编辑:泛普软件 · yangyong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