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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中土方开挖协调要求
(1)严格按照支护设计坡度和深度开挖。
(2)基坑开挖时将地面附加荷载减到最小,严禁在坑边堆载或通行重载车。
(3)开挖下层土时,保护上层支护的边坡,不得碰撞止水结构和支护结构。
(4)土方开挖后及时施工锚杆等支护结构,尽量减少土体变形,保证基坑安全。

(5)基坑内各区间台阶先放坡机械开挖,再人工修坡到位。
(6)实施分层分段跳挖施工,先开挖周边土体,出现紧急情况时便于回填反压。
(7)在雨期施工前应检查现场的排水系统,做好基坑周边地表水及基坑内积水的排汇和疏导,防止基坑暴露时问过长或被雨水浸泡。
(8)土方开挖过程中均须分层开挖以分步卸载,减小基坑变形。
(9)实施整体性分层分段开挖施工,先开挖周边土体,出现紧急情况时便于回填反压。首层开挖深度为2.0m,其余每层开挖深度≯1.5m,分段开挖≯15m距离。按边坡稳定情况控制,边坡至少要留有100~200mlTl的人工清理厚度;开挖土体时将靠近基坑边的地面附加荷载减到最小,即移开地面堆载。
(10)当上层锚杆注浆体及喷射混凝土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开挖下层土时,保护上层支护的边坡,不得碰撞支护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