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交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统计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制度,提高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我部制定了《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9月25日
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的管理,发挥统计信息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是指对民用建筑能耗状况和建筑节能信息进行的收集、整理、分析、公布的活动。
民用建筑能耗,是指民用建筑在使用过程中一定时期内的电力、煤炭、天然气等各类能源的消耗量。
节能信息,是指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及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等建筑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统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的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
第四条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民用建筑能耗与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纳入民用建筑节能工作计划中组织实施,配备专门的统计人员及相应的办公设备,妥善保管统计资料,建立并完善信息化平台。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建筑节能资金中列支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 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应当定期将分项用电量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第七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中承担如下职责:
(一)依法制定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规划、标准、统计调查制度、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指标体系;
(二)组织实施全国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调查、分析和监督,进行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
(三)管理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资料、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资源;
(四)依法检查、审定、管理、发布全国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调查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或其他统计资料;
(五)组织开展全国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培训和技术交流工作。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中承担如下职责:
(一)完成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部署的相关统计调查任务,对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
(二)建立健全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的质量控制制度,保障统计数据及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收集、汇总、核实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数据及统计资料,及时、如实向上级机关和统计管理部门报告,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四)根据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对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相关工作进行统计监督和考核,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五)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资料、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资源;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培训和技术交流工作。
第九条 统计人员在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中有权调查、查阅有关资料,要求被调查单位和人员提供有关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的文件和资料。
第十条 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调查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经国务院统计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调查表,应当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被调查单位或人员应准确、及时地按调查方案填报。
对未标明前款规定的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的统计调查表,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
第十二条 统计资料采取逐级上报的方式。提供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资料须经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送。
第十三条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执行国家有关统计资料保密管理的规定。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对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保密。
第十四条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资料档案制度,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资料档案的保管、调用和移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
第十五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国务院统计主管部门协商后向社会公布全国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数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审定,并与同级统计主管部门协商后可公布本行政区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数据。
第十六条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统计资料的作用,利用可以公开的统计信息为社会、公众服务。
第十七条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作为对建筑节能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其考核内容应包括统计资料的上报时间和填报质量,以及统计数据分析报告的编制质量。
其中上报时间为是否按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统计资料;填报质量包括统计资料的上报率、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统计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以及计算机统计应用软件的使用情况;统计数据分析报告的编制质量包括分析报告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十八条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科学研究方面有所创新,在改革和完善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制度、统计调查方法等方面,有重要贡献的;
(二)在完成规定的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调查任务,保障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资料准确性、及时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在进行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四)在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方面,运用和推广现代信息技术有显著效果的。
第十九条 在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中,单位和个人违反《统计法》的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2年11月15日起施行。
- 1项目管理工具
- 2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3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 4开源项目管理软件
- 5项目管理软件下载
- 6重庆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系统开发
- 7工程项目管理软件下载
- 8多项目管理
- 9项目管理系统
- 10好用的项目管理
- 11企业项目管理排名
- 12项目管理软件
- 12015年监理工程师: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
- 2中铁二十三局集团五项工法成国标
- 3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施工管理》模拟练习题(15)
- 4中铁二十一局一公司第二届“复兴杯”劳动竞赛再掀高潮
- 509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命题精髓(16)
- 6某水利堤坝土方拆除工程施工技术 27p
- 7一级建造师辅导资料:法律关系的内容
- 82013年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每日一练(5.9)
- 9招标师采购与项目管理最新练习题5
- 10预应力薄腹梁施工工艺
- 11一建矿业工程知识点:筑坝材料和反滤料的质量要求
- 12复习资料: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原则
- 13基坑回填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 14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 15石油化工静电接地的储罐规定有哪些?
- 16防冻剂使用常见问题解决方法
- 17转换层上下侧向刚度比怎么计算?
- 18中交一公局三公司承建的曹妃甸西通路高架桥(一期)工程竣工通车(图)
- 19中铁二十一局一公司北疆项目部快速上场 快速展开赢好评
- 20建筑效果图与色彩
- 21青岛市人大对建筑节能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 22穹顶之下向雾霾污染说NO 楼层选择要注意
- 23北京某高层住宅楼钢筋工程施工方案
- 24商洛商州棚改托起“宜居梦” 让中心城区更美丽
- 25中国国际纺织面料及辅料(秋冬)博览会已走到第二十年光景
- 26公路工程环保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做好哪些工作?
- 27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导线测量外业工作的内容与应注意的事项
- 282014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每日一练(3.31)
- 29滑坡治理
- 305月9日预测天津建筑钢材价格继续阴跌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