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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招标师采购合同管理第五章命题点:招标投标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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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发布:2007-08-06 17:27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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