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项目管理系统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项目管理系统

广东拟立法管理城乡生活垃圾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发布《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对外公开征求立法意见。

  草案提出,单位和个人应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并缴纳垃圾处理费,未按规定缴费、责令限期缴费又不执行的,对单位处以应缴费用3倍以上、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下同)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缴费用3倍以上、最高1000元的罚款。

  该草案规定,广东市、县(区)政府应当把规划中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黄线保护范围,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将结论向社会公布。

  在生活垃圾处理上,上述草案提出,重点发展焚烧发电方式,积极发展生物处理方式,合理统筹填埋处理方式;鼓励以焚烧发电为依托,结合先进技术和综合处理方式,集约化建设生活垃圾处理环境园。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规模达到500吨/天及以上的行政区域,应当优先论证焚烧处理方式的可行性。

  草案还规定,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单位擅自收运处理省外和境外垃圾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服务许可证;在营运过程中发生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突发事件的,暂扣经营服务许可证,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经营服务许可证。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5.03.20 程景伟
 

    发布:2007-07-20 14:48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项目管理系统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