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工程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工程管理软件

闽出台新规:没给工人办工伤险 不能开工!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摘要:记者获悉,近日,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安监局和省总工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建筑工人

记者获悉,近日,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安监局和省总工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未提交职工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工地将无法开工。未给工人办理工伤保险的建筑工地,应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通知》所指的建筑企业,包括福建省内所有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电力工程的新建、改扩建及拆除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

凡新建项目在开工时,建设单位就要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参保证明。工人参加工伤保险后,遭受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费用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假如职工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尚未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也要保证其医疗救治等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直至失去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时止。

职工发生工伤后依法享受的待遇,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定期待遇,不得改按一次性支付。

发布:2007-11-06 10:34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栏目:
相关文章:
建筑OA系统
联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路160号1层9号

重庆公司: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华创商务大厦18楼

咨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费获取试用系统

QQ在线咨询

泛普工程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