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管理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工程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工程管理软件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资料考点解析——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该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在这里,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根据《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前述违章建筑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因此,拆迁人对必须拆除的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对经城市规划部门处罚,允许保留的,待补办手续后按合法建筑给予补偿。

  这里的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拆除、结构简易、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城市规划法》第33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根据该规定,超过了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都必须由临时建筑所有人在限期内负责拆除,因此,拆迁人对拆除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也是合法建筑,拆除未到期限的临时建筑,会给临时建筑所有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也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责任编辑:风聆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全网首发】2015一级建造师教材对比

  ·【图解】告诉你2015年一级建造师如何报名!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辅导班次

适合人群

配套辅导书

特色班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自学能力强学员     550元/门

立即购买>>

通关班

 报名、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适合提前备考的学员  880元/门

精品班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适合基础薄弱、工作较忙学员   1200元/门

实验班

 签协议保障通关,适合专职助教督促指导,零基础学员 2000元/门

发布:2007-06-13 09:53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工程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