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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责任成本操作细则之(五)责任中心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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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责任中心划分责任中心就是能够对其经济活动进行严格控制的区域,实际上也就是指有专人承担规定责任并行使相应职权的企业

 

 

 

第一节   责任中心划分

责任中心就是能够对其经济活动进行严格控制的区域,实际上也就是指有专人承担规定责任并行使相应职权的企业内部单位或个人。项目部的责任中心有收入中心和成本费用中心两大类。

4.2.1 责任中心划分总体原则

按“谁签合同,谁负责”确立各级责任中心及责任中心负责人。按此总原则要求,项目部各级责任中心及责任中心负责人在责任合同签订时予以确立,在以下收入中心和成本费用中心规范中只是作一般规定。

4.2.2 责任中心划分操作原则

1、可控性原则。责任预算和分解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一是责任中心事先知道在其责任范围内将要发生什么成本;二是发生的责任成本有办法计量;三是责任中心可予以控制,即通过责任中心的努力可以改变责任成本发生额。

2、与项目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相一致原则;

3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责即责任,是指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责任中心应该完成的工作量,应该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责任是责任成本管理的核心和外在压力;权即权利,是责任中心对本中心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收入分配拥有的决策权,权利是责任成本管理的内在动力;利即经济利益,是指上一层根据责任中心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应予兑现的收入,根据责任中心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盈亏等应给予的奖励或惩罚,利益是实现责任成本管理的保证。

4、分层次设置责任中心原则。

5、划清责任,单独核算,避免责任交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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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7-03 13:19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