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点赞”圈套不少 商家微友“悠着点”
商报记者 杨昊泼 王佩诗 通讯员 陈立夫 金龙生 黄宝勇 陈志
“亲,给个面子点个赞吧!”玩微信的朋友,大多曾收到好友发来的“点赞”请求。从奶茶、蛋糕、充电宝、电影券、化妆品甚至到手机、家电、免费旅游券,“点赞”所涵盖的商品似乎已无所不包。
然而,在辛苦凑够了“点赞”数量后,不少人却发现,有的“微信点赞”礼品不仅难兑,甚至还藏有重重陷阱,更有人因此上当受骗。昨天记者从我市工商部门获悉,今年以来,“微信点赞”屡上投诉“黑名单”,该部门已接到有关“微信点赞”的投诉50余件,“微信点赞”已成为新的投诉热点。
看清楚这些陷阱
"点赞"送礼品的名额已满” —这是商家最常用的爽约托词
"集满28个赞"可以来店免费领取一份礼品”,这是五一假期时,瑞安市民梁女士在微信朋友圈看到的集赞活动。说点就点吧,为了集齐28个“赞”,她几乎给每个微友都发送了一个“求赞”的请求。很快,28个“赞”就被梁女士凑齐了。
不过,在拿着手机截图来到发布活动的商店后,店家却说:“活动限每天前50名到店顾客,现在礼品已经送完了,不再提供。”梁女士一听就火了,“微信上又没有明确规定数量限制,现在说不送就不送,商家太不诚信”。
梁女士在向瑞安工商部门投诉后,经调解,商家承诺,对梁女士在内的此后来领奖的18名顾客按约每人赠送一份礼品。
“对不起,点赞礼品名额已满。”记者通过工商部门发现,这是“点赞”商家爽约的最普遍理由。而在市民的投诉中,事前大张旗鼓集“赞”,事后“一笑而过”的情况,不仅出现在小商店,部分大型商场、家电卖场也同样存在。
礼品可以有,但得先办会员卡? —这种商家随意设立附加条件的事成常态
上个月,网友王先生参与了乐清市清江镇一家新开业饮品店“微信集赞送桶装果汁”的活动,王先生集满58个“赞”前去商店兑奖的时候,却遭遇店家附加要求:果汁可以领,但需要先成为该饮料店会员,也就是先办理一张100元的预付会员卡。
“我还以为果汁是免费送的,原来还要花100元办卡,这就一点也不划算了。”王先生质疑商家为何未在微信活动中就说明要办卡成会员时,商家解释,发起集赞活动就是为了吸引客人办卡,只是在发布微信活动中忘记提及这一点。
最后,经乐清清江工商所介入调解,商家为王先生办理了一张无须充值的会员卡并“按约”赠送一桶果汁。
要领“点赞”礼品先付邮费? —这是骗子的惯用伎俩, 要当心
“你好,你中了我们公司的一等奖,请先垫付30元的邮费。”接到这样的电话,相信不少人会想到是电话诈骗。然而,类似的骗术通过“点赞”活动的包装后,很多网友放松了警惕,糊里糊涂就上当受骗了。
不久前,网友慧慧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商家”举行集赞送柠檬杯活动,只要集好一定数量的“赞”,一个100多元的柠檬杯就免费送。集好“赞”后,她联系了这个“商家”,结果,被告知要杯子得先付10元邮费。
一心想着礼品的慧慧没多想,马上通过支付宝汇了10元给对方。然而,苦等之下,说好的柠檬杯却迟迟未收到,10元运费自然也石沉大海。直到在朋友圈看到很多人都没收到杯子,她方知这是个“集赞”骗局。
点个赞就送免费港澳游 —这是吸引你报团后再“坑”你没商量的手段
今年4月份,王女士通过“点赞”活动成功拿到了“深港澳五天四夜免费券”。该免费券上写着价值2180元,这让王女士开心不已。
而在开始旅游时,王女士才发现,该旅游名义上是免费,实际上却不是,去深圳的路费要自己掏,而且还要支付350元服务费。不仅如此,旅行还非常“坑人”,来回一共五天,购物场所就去了10余处,其中包括国际名表店、珠宝展示中心,甚至大型赌场、娱乐场所等,进店要求消费的时间远远多于游玩景区。
“吃得简单,住得简陋,导游对不买东西的游客恶语相向。这种"点赞"换来的旅游,我是再也不会去了。”王女士旅游归来,一回到单位便开始向同事诉苦。
商家也要悠着点
忽视“点赞”成本,信誉遭到透支 滥用“点赞”,最终被警告、封号
去年年底,商家余女士开出了自己的甜品店,并决定试试新兴的微信“点赞”营销。
“为了吸引人气,第一次点赞活动奖品的数量没有设限,没想到参与活动的人数远远超过200份的预期。”由于准备不足,超过200份后的奖品,余女士只能匆忙叫停。
然而,商家的紧急叫停,让集满了“赞”却领不到奖品的网友非常不满,并在朋友圈里大力声讨。此后,有了经验的余女士发起了第二次“点赞”活动,然而,这次的“点赞”却没有了之前的火爆。“都怪第一次开出的空头支票,让自己店的信誉受到了影响。”眼看“点赞”起不到作用,余女士只好停止“点赞”营销。
“很多商家只见到"点赞"的热闹,没有看到增长的"点赞"次数下的高成本,一旦超出承受范围,信誉就可能遭到透支。”已经拥有两家甜品店的雷军告诉记者,在曾经发起的“点赞”活动中,为了履行“点赞”承诺,他最终送出近千份甜品。
而除了对诚信度的考验,如今,商家一旦违规操作还会面临随时被封号的危险。近日,不少商家都收到了微信平台发出的“点赞”行为警告信,信中称,如有出现恶意营销,遭到用户举报,微信公众平台将进行警告,再次出现则对该账号进行封号15天或永久封号的处罚。
“第一次发起"点赞"活动便收到了警告,称活动违反了《微信平台服务协议》中的"禁止诱导分享行为",再犯就封号。”一名进口食品营销平台的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惊慌之后,自己只得匆忙另辟微信号“转移”微友。
律师说法
“点赞”行为形成合同关系 商家未按约履行构成违约
“商家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可以看作是一种广告经营行为,但是如果其发布的内容涉嫌虚假、夸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则同样涉嫌违法。”浙江三见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欣这样表示:商家发起的“点赞”活动中,只要参与者完成了所要求的行为并告知商家,即可享受一定的报酬,这符合《合同法》中规定的要约的基本要素,双方形成合同关系。因此,如果商家不按照广告中的要求履行,则形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工商部门也提醒:参加“点赞”活动时要注意区分营销和诈骗。对于要预付钱款的“点赞”活动要特别谨慎对待。此外,在集满“赞”后,要通过收藏、截图等形式保留证据,如发生纠纷,可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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