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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在《住宅建筑规范》、《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发布宣贯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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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5月11日) 同志们、朋友们:   由建设部组织编制、审查、批准的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已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这三部标准的批准发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制定并强制推行更加严格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的又一项重大举措;也是进一步提高住宅和公共建筑品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   今天,我们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部分设计单位、生产企业的代表以及新闻单位的朋友们,在这里举行三部标准规范发布宣贯会,目的是加强对建设领域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的宣传,提升全行业乃至全社会重视和使用工程建设标准的意识。要从资源能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的高度,提高严格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的自觉性,强化对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发挥工程建设标准的约束和引导作用,促进住宅和公共建筑建设的健康发展。   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标准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资源环境约束与城乡建设和经济快速增长的矛盾,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前不久,我们组织了全国建筑节能情况调查,从2000年到2004年,按节能标准设计的项目只有58.53%,按节能标准建造的项目只有23.25%。在去年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发布宣贯会上,我也曾强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开发单位一定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我们发现,在没有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设计的单位里,有大设计院也有小设计院,因此,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认真抓好标准的落实。建筑节能是个大战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非常重要的环节。建设部要加强标准的实施监督。只要不按照强制性标准去做,不按照国家的标准去做,一味迁就开发商或者业主,那就要受到处罚。作为设计单位首先要遵守国家的标准,现在有些设计人员经常向我们诉苦、抱怨,觉得自己没办法,开发商、业主有这个要求,我们不按照做,就没有活干,这不能成为违反强制性标准的理由,这是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我们在建筑节能这个问题上,态度是非常坚定的。我们现在有很多的强制性标准,比如,在建筑节能和结构安全上,就丝毫不能含糊。当然,设计人员在结构安全上,不好说业主怎么要求,我就怎么做,不管安全了。但是,现在大家的思想认识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认为节能是无关紧要的。希望建设部的有关部门和省市配合起来,要抓典型,要抓做的好的,也要抓做的不好的,典型主要抓大院、大的单位,要是大院、大的单位不能带头做好,整个设计市场就不可能把国家的标准落实好。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把节约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作为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了“十一五”期末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的目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06年务必在节约能源资源上取得明显成效。为此,我们要抓好节能省地型建筑的发展,制定并强制执行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加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全面促进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保护生态和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充分发挥先导作用。   工程建设标准作为建设活动的基本规则和技术准则,涵盖了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而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与公共建筑的实质,就是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充分体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在保证建筑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的基础上,实现建筑的可持续发展。   工程建设标准为节能省地型建筑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实施依据。因此,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离不开工程建设标准化的基础性作用。建设工程的地址选择、规划布局、造型、建筑施工方法、各种建材以及建筑产品的使用,对各种资源能源的合理利用和消耗程度有很大影响。据有关资料反映,我国建筑能耗约占全国总能耗的30%,如果加上建筑材料的生产,能耗还要更高,用水约占城市总用水量的47%,使用的钢材和水泥分别约占全国总使用量的30%和25%。我国每年城乡新建房屋建筑面积近20亿平方米,其中大量的建筑为高耗能建筑;既有建筑近400亿平方米,大量的也是高耗能建筑,一方面这是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遗留的产物,我们当时还没有强制性标准。另一方面还有相当的比例是我们设计人员、设计单位没有按照标准做的,特别是近几年,也遗留下大量的非节能建筑,所以,我们一定要把好关。目前,我国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高于发达国家。对如此量大面广、高资源消耗的建设,建筑业及其相关产业能不能切实贯彻“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保”的要求,发展循环经济,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标准化的作用尤为重要。大家是否注意到,“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直接提到工程建设标准的就有六处,明确提出“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产品等”、“发展节能省地型公共建筑和住宅”等目标。这在“十一五”规划中是非常明确的,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的战略部署,其中建筑节能的潜力和空间是很大的,我们要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最近我去北欧考察时发现,芬兰对建筑节能要求是非常严格的。芬兰有很好的节能产品和建筑节能标准,非节能的建筑不能上市交易。所以,非节能建筑,要重新改造,达到节能标准,才能拿去卖,这不完全是标准的限制,老百姓就有这个意识,房子不节能就没人买。我们也要通过工程建设标准,通过我们的努力来做好节能工作,形成全社会讲节能的氛围。   工程建设标准是在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综合成果的基础上制定的,具有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特点。工程建设标准化包括了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宣贯实施和对实施的监督,既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也是依法行政、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有关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要充分认识《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标准的重要性,要切实把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和实施监督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宣贯培训,切实加强实施监督。   二、要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标准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2000年我们实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强制性条文就是强制性标准。我们通过发布、宣贯、实施工程建设标准,通过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约束和引导工程建设活动贯彻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住宅建筑规范》、《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于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这三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实施,对落实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抓紧制定和完善各行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推进节能降耗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土地集约利用。鼓励发展节能降耗产品和节能省地型建筑”的要求,具有重要意义。《住宅建筑规范》是我国第一部以住宅建筑为一个完整对象,从住宅性能、功能和目标的基本技术要求出发,在现有《强制性条文》和现行有关标准的基础上,全文强制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住宅性能评定方法、衡量住宅综合性能水平的推荐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我国第一部从住宅和公共建筑全寿命周期出发,多目标、多层次,对绿色建筑进行综合性评价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后两者都是在《住宅建筑规范》等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住宅和公共建筑向更加科学、更加节约资源、更加注重性能要求的方向发展,将对我国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建设、使用、维护、管理发挥重要作用。   《住宅建筑规范》是我国第一部具有技术法规性质的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标准,也是我们对标准规范编制思路的一次有益的探索,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1、全文强制。全部条文均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规定既有现行标准的要求,涵盖现行有关的强制性条文,也有根据需要规定的应当达到的基本要求。   2、以住宅建筑作为一个完整的对象。涉及了建筑的内外部环境、结构、功能、设备、设施、使用、维护、管理等各领域的技术要求。   3、体现性能化原则。主要规定了住宅建设在结构、防火和使用安全,卫生、健康与环境保护,噪声控制,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以及其他涉及公众利益方面,必须达到的指标或性能要求。   4、全面兼顾、突出重点。在系统规定住宅建筑必须满足的有关要求的同时,重点突出了与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有关的技术要求,以及维护公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要求。   《住宅建筑规范》的使用对象是全方位的。是参与住宅建设活动的各方主体必须遵守的准则,是管理者对住宅建设、使用及维护依法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的基本技术依据,同时,也是住宅使用者判定住宅是否合格的基本依据和正确使用住宅的基本要求。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是在《住宅建筑规范》的基础上,从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五个方面,对住宅性能优良程度作出评价的指标规定,与《住宅建筑规范》配套使用。体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产业政策,倡导土建装修一体化,提高工程质量,引导住宅开发和住房理性消费,鼓励开发商提高住宅性能。我们对房子有一个评定的标准,用规定的评定方法和评定结果来说这个房子好和差,而不是靠开发商的广告。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所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在达到《住宅建筑规范》和其他有关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从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室内环境、运行管理的角度,界定和评价绿色建筑的指标规定。   由此可见,这三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从不同层次、不同效力贯彻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体现了“四节一环保”的技术要求。前者是约束性、强制实施的,后两者是引导性、推荐采用的。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标准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约束和引导作用,既要加强标准的实施监督,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保障群众利益,又要注重对建筑市场的引导,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建设低资源消耗、良好舒适度的住宅和公共建筑,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要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加强标准的实施监督,确保《规范》得到贯彻落实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在全社会广泛持久地开展资源节约活动,使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深入人心,蔚成风气”。开展标准的宣贯活动,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工程建设标准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基本技术、经济、管理的依据和准则,宣贯实施标准是保证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执行法律法规的最基本手段。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标准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三部国家标准从确定立项编制之日起就备受关注。比如,《住宅建筑规范》在征求意见期间,我们在全国分六个片区专门征求各地意见,并召开有关专题论证会,收到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的意见共5000余条,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从普通群众、舆论媒体到政府主管部门都十分关注和重视这部规范。在整理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组数易其稿,最终经我部审查并批准发布。我参加了《住宅建筑规范》的审查会议,会议阵容强大,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参加会议的代表有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同志,科研院所、高校、设计院的院士、专家等。   因此,我们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成果,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规范》得到严格的贯彻实施。会前,我部已经印发了“关于做好《住宅建筑规范》、《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希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全面落实《通知》精神,切实把《住宅建筑规范》等三部国家标准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监督好。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1、要切实加强领导。建设节能省地型建筑的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很强,全面实施标准的难度也相对较大,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协作配合。建设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各有关部门参加,要有完善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有相应的协调机制,各方共同努力,统一要求,步调一致,协同配合,工作才有成效。因此,我希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把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纳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机制,切实把标准、规范的实施工作落到实处。   2、要大力开展宣传。能源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是全行业乃至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提高人们的资源节约意识和贯彻执行“四节”标准的自觉性,宣传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紧紧抓住三部国家标准发布这一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重要性,宣传《规范》的地位和作用,扩大《规范》的影响。今天,有许多新闻单位参加了会议,我希望通过大家的报道,营造一种崇尚节约、反对浪费,资源节约、标准先行的社会氛围,为强化《规范》的实施提供舆论基础。   3、要认真组织培训。贯彻实施标准,前提是了解、熟悉并掌握标准。三部国家标准首次发布实施,必须组织好标准的培训工作。目前,我们已经对下一步的培训工作做了总体安排,而且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希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实际,拟定具体的培训工作计划。部里要求年内使本地区从事住宅建筑设计、监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监督以及管理等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普遍轮训一遍,一定要予以落实。这里我再强调一下,一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好宣贯培训工作,这次部里专门召开发布宣贯会,专门举办培训班,各省区市的建设主管部门也要抓好这项工作。另外,设计单位也要抓好这项工作,现在设计单位的任务比较饱满,设计人员主要精力都在业务上,培训、学习的时间比较少,所以,设计单位也要重视,我和设计人员接触时,发现普遍存在对新的标准、新的规范、新的技术不熟悉,甚至连名称都不知道。设计单位回去后,可以做一下摸底调查,是不是这样的。我们建筑业还要走出去,连对自己国家的标准规范都不熟悉,怎么走出去?对国外的就更不了解。我们现在每颁布一部标准,许多国外的设计部门、建设部门、相关部门都会和我们讨论,我们都要对外公布,都要征求意见,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企业,竞争主要靠技术,可是我们现在这个方面重视的不够。重视技术交流,重视人员的培训,是一个单位特别是以技术为生存依托单位的重要基础,没有这个就逐渐丧失了竞争力。我们现在竞争力不强,原因在哪里?就是技术不强。通过标准规范的培训,来提高整体的素质,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很重要的手段,非常有效的平台。大家要重视这项工作。   4、要强化监督管理。从去年的全国建筑节能检查情况来看,虽然各地都加强了标准的执行力度,但标准的执行情况还不是太理想,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的实施监督的力度,尤其是《住宅建筑规范》是对住宅建筑的各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不仅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督,还要发挥用户、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我提个建议,《住宅建筑规范》实施一段时间后,抽查一部分大设计院,然后把检查的结果向全社会公布,看看哪些设计单位是有法制观念的,是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是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的,还有哪些设计单位做的不好。   同志们,在建设领域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倡导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境保护是一件功在长远、利国利民的大事,我们要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从基础抓起,从眼前抓起,认真做好《住宅建筑规范》、《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宣贯、实施和监督工作,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共同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另外,感谢在建筑节能领域许多的研究人员、设计人员,他们多年来非常重视、呼吁全社会来关注建筑节能,为建筑节能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我们的《规范》能够比较快地出台,与我们广大的设计人员、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同志以及研究单位长时间关注、致力这方面的研究,形成了很好的技术积累是分不开的。应该说,建筑节能是非常有前景的,我们工作也是非常有基础的。   通过这几部规范,来总结我们这段时期努力的成果,推动资源节约,节能潜力是非常大的,所以,我们一点不说这是套话,资源节约确实是一件功在长远、利国利民的大事。我们每一个人在做具体工作的时候,也都是在做一件功在长远、利国利民的大事,希望大家共同努力。   谢谢大家!

发布:2007-11-05 15:33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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