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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工程结构特征与概算指标有局部差异时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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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问题】拟建工程结构特征与概算指标有局部差异时的调整,调整方法是什么?

【解答】拟建工程结构特征与概算指标有局部差异时的调整,即必须对概算指标进行调整后方可套用。调整方法如下:

1、调整概算指标中的每㎡造价。

这种调整方法是将原概算指标中的单位造价进行调整,扣除原概算指标中与拟建工程结构不同部分的造价,增加拟建工程与概算指标结构不同部分的造价,使其成为与拟建工程结构相同的工程单位直接工程费造价。

拟建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修正后的概算指标×拟建工程建筑面积(体积)

求出直接工程费后,再按照规定的取费方法计算其他费用,最终得到单位工程概算价值。

2、调整概算指标中的工、料、机数量扣除原概算指标中与拟建工程结构不同部分,增加拟建工程与概算指标结构不同部分,使其成为与拟建工程结构相同的每100㎡建筑面积(体积)工、料、机数量。

结构变化修正概算指标的工、料、机数量=原概算指标的工、料、机数量+换入结构件工程量×相应定额工、料、机消耗量—换出结构件工程量×相应定额工、料、机消耗量以上两种方法前者是直接修正概算指标单价,后者是修正概算指标工料机数量。修正之后,方可按上述方法分别套用。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风信子
发布:2007-08-04 12:53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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