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管理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项目管理系统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项目管理系统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复习资料——先予执行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一)概念

  法院在作出终审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诉讼法律制度。

  (二)适用范围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三)适用条件

  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

  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的。

  4.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适用。

  5.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前的诉讼过程中采用。

  (四)先予执行的范围

  1.仅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

  2.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急需为限。

  (五)先予执行的程序

  1.申请

  2.责令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应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可以责令其提供;不提供的,驳回申请。

  3.裁定

  (六)错误的补救

  1.应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

  2.拒不返还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被申请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应受到赔偿。

责任编辑:粥粥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全网首发】2015一级建造师教材对比

  ·【图解】告诉你2015年一级建造师如何报名!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辅导班次

适合人群

配套辅导书

特色班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自学能力强学员     550元/门

立即购买>>

通关班

 报名、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适合提前备考的学员  880元/门

精品班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适合基础薄弱、工作较忙学员   1200元/门

实验班

 签协议保障通关,适合专职助教督促指导,零基础学员 2000元/门

发布:2007-06-13 13:46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项目管理系统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