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施工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施工管理软件

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六章重点(6)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17.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监督管理方法

  巡视

  旁站

  平行检验

  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处理

  一经发现质量不合格,可要求承包人返工,直到符合标准为止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因双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责任由双方分别承担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分别承担

  18.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返工

  经工程师检验合格后,又发现因承包人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赔偿发包人直接损失,工期不应顺延

  工程师检查如影响了施工正常进行,其后果责任由检验结果的质量是否合格区分合同责任

  检查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除上以外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和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9.使用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施工

  发包人提出的-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费用

  承包人提出的-先取得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办理手续,承担费用

  不论哪一方要求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一旦发生侵权情况,由责任者承担相应责任

  20. 隐蔽工程的重新检验

  重新检验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顺延工期

  重新检验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整理

  更多推荐:

  ·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更新中)

  ·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监理工程师《三控》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监理工程师《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发布:2007-07-06 09:49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施工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