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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法规及相关知识》: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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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Z304030 相关合同

    1Z304031 熟悉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通知定作人后,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定作人应当赔偿损失。

  重点解析:

  1、注意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2、定作人承担赔偿损失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二是定作人怠于答复。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特别是在答题时,一定要注意是否有第二个条件。

  1Z304032 熟悉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1)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对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也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重点解析:

  这里需要引起我们高度注意。这里的内容可以包括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这部分我们应该注意:

  1、这里指的是执行政府定价的商品,而不是普通的商品。

  2、这里指的是当事人都没有违约的情况。

  3、最终计价是按照交付商品时的价格执行,而不是签订合同时的价格执行。

  第二部分是“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这部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

  1、这里指的是执行政府定价的商品,而不是普通的商品。

  2、这里指的是当事人有一方违约的情况。

  3、这里谈到了四种情况,这四种情况可以总结成一句话:适用的价格应不利于违约方。记住这一句话,就很容易掌握这部分内容了。

  1Z304033 熟悉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重点解析:

  1.注意借款合同不一定采用书面形式,可以灵活约定形式。

  2.注意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

  3.注意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法定利率,但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且不允许复利。

  1Z304034 熟悉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1Z304035 熟悉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重点解析:

  1、注意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是三方而租赁合同只有两个主体。

  2、掌握融资租赁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特殊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涉及出租人、出卖人与承租人三方主体。

  3、注意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1Z304036 熟悉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运输合同可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鉴于建造师的执业特点,这里仅介绍货运合同。

  重点解析:

  1、注意货运合同当事人的特殊性:货运合同的收货人和托运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同一人。在第三人为收货人的情况下,收货人虽不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但却是合同的利害关系人。

  2、理解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3、理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1Z304037 熟悉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重点解析:

  1、注意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以仓储物是否交付为要件。这是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仓储合同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是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

  2、注意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1Z304038 熟悉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重点解析:

  1、正确理解委托合同的目的,其目的是为他人处理或管理事务。

  2、注意委托合同与民事代理和行纪合同的区别。民事代理委托的只能是法律行为,行纪合同委托的仅是商事贸易行为,而委托合同的委托的事务即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

责任编辑:跳跳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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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7-06-17 11:46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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