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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复习资料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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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2015年招标师考试考试《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教材招标案例分析重点详细阐述,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学习2015年招标师考试的重点知识!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其权限分析(案例4.33)

[背景] 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开标后,招标人组建了总人数5人的评标委员会,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1人,政府组建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抽取3人。评标委员会采用了以下评标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和比较:

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2、选举评标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3、学习招标文件,讨论并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的评标细则,该评标细则对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和方法中的一些指标进行了具体量化;

4、对投标文件的封装进行检查,确认封装合格后进行拆封;

5、逐一查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执业/职业证书、合同及获奖证书的原件等,按评标细则,并据此对投标人资质、业绩、项目管理机构等评标因素进行打分;

6、按评标细则,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打分;

7、按评标细则,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打分;

8、评分汇总;

9、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并签署评标报告;

10、评标结束。

[问题]

(1)评标委员会组成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2)上述评标程序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考查]

(1)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组成;

(2)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评标依据。

[分析]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人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能超过三分之一,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这里,如果招标代理机构派代表参加评标,在性质上属于招标人代表。

投标文件的封装检查责任为招标人的受理责任,不属于评标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因为投标文件的封装检查不属于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当然也不属于评审的内容。

查验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目的在于核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证明、证件复印件的有效性,所以从程序上,该项查对工作应安排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审查以后进行。本案中,将查对原件等同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有关证明、证件的原件没有封装在投标文件中,不是投标文件。

[参考答案]

(1)本案中,由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派了1个人参加评标,所占比例超过了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即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人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能超过三分之一,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的规定。

(2)在评标程序中,第3、4、5、6步存在问题。

第3步中讨论并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的评标细则的做法属于评标委员会越权,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评标原则,即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时不能采用的规定,因为此时通过的评标细则不属于招标文件,依法不能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4步对投标文件外封装检查的职责属于招标人,不属于评标委员会。

第5步中应依据查对有关证明、证件原件的结果,判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的复印件是否有效,进而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方法,而不能对该类证明或证件原件直接打分,因为此处查对的原件不属于投标文件。

第5步到第7步中,评标委员会依据其讨论通过的评标细则进行打分的做法,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如上述,该评标细则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依法评审投标文件的依据。

责任编辑:lyg
发布:2007-08-07 10:07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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