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管理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工程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工程管理软件

2015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举证责任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二)举证责任

  1.一般原则

  谁主张,谁举证。

  2.举证责任的倒置

  (1)针对特殊的案件,由提出主张的对方当事人承担的证明方法。

  (2)必须由法律规定。

  (3)如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三)证据的收集与固定

  收集证据的方法:

  (1)当事人提供证据。

  (2)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收集。

  (3)当事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四)证明过程

  1.举证

  (1)举证时限

  举证时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仲裁机构指定的当事人能够有效举证的期限。

  (2)证据交换

  时间: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

  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

  2.质证

  质证,是指当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的过程。

  3.认证

  认证,即证据的审核认定,是指人民法院对经过质证或当事人在证据交换中认可的各种证据材料作出审查判断,确认其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证人提供的对与其亲属或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整理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全网首发】2015一级建造师教材对比

  ·【图解】告诉你2015年一级建造师如何报名!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辅导班次

适合人群

配套辅导书

特色班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自学能力强学员     550元/门

立即购买>>

通关班

 报名、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适合提前备考的学员  880元/门

精品班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适合基础薄弱、工作较忙学员   1200元/门

实验班

 签协议保障通关,适合专职助教督促指导,零基础学员 2000元/门

发布:2007-06-18 14:39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工程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