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管理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 装饰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工程管理软件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建筑OA系统 > 工程管理软件

2015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建设单位法律责任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1Z30401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1)建设单位法律责任

  1)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3)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4)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5)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质量管理条例》第59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泛普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整理

  更多推荐:

  ·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汇总(更新中…)

  ·【全网首发】2015一级建造师教材对比

  ·【图解】告诉你2015年一级建造师如何报名!

  ·趁心未老,趁梦还在,全力备考!2015一建招生热力开启!

  ·【一建集中营】备战一建,此刻启程!结识备考小伙伴,一起考出好成绩!

  ·【有问有“达”】网校名师达江一建交流贴

  

  2015一级建造师辅导课程、辅导书热销:

辅导班次

适合人群

配套辅导书

特色班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自学能力强学员     550元/门

立即购买>>

通关班

 报名、考试不过,下期免费学,适合提前备考的学员  880元/门

精品班

 高清智能交互课件,适合基础薄弱、工作较忙学员   1200元/门

实验班

 签协议保障通关,适合专职助教督促指导,零基础学员 2000元/门

发布:2007-06-18 14:35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相关文章:

泛普工程管理软件其他应用

项目管理工具 禅道项目管理软件 梦龙项目管理软件 微软项目管理软件 装饰管理系统 装修预算软件 项目计划软件 项目进度管理软件 软件项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软件 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系统 项目管理系统 施工管理软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软件 工程管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