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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数量变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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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数量变更单

  业务介绍

  合同数量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和履行完毕以前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的内容所进行的修改,包括合同价款、工程内容、工程的数量、质量要求和标准、实施程序等的一切改变都属于合同数量变更。

  —、工程变更的原因

  工程变更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业主新的变更指令,对建筑的新要求。如业主有新的意图,业主修改项目计划、削减项目预算等。

  (2)由于设计人员、监理方人员、承包商事先没有很好地理解业主的意图,或设计的错误,导致图纸修改。

  (3)工程环境的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要求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变更。

  (4)由于产生新技术和知识,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或由于业主指令及业主责任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改变。

  (5)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如国家计划变化、环境保护要求、城市规划变动等。

  (6)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

  二、变更范围和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通过功能菜单【成本管理—劳务管理—劳务结算—合同数量变更单】成功发起【合同数量变更单】流程后,加载出“合同数量变更审批表”,如下图所示:

  

  合同数量变更申请单主要是在合同实际收方数量大于合同数量的情况下,为合同数量做一个调整,具体操作如下:

  点击下拉框选择“对方单位名称”,点击下拉框选择“合同名称”,点击下拉框选择“合同明细”后,在明细表中会自动加载出,所有与本项目部签过该“合同明细”的对方单位,及其相关合同明细信息。填写单据名称、本次增减数等数据后,提交业务。具体填写方式如下:

  一、 项目选择:

  

  1. 对方单位名称:下拉框选择,取项目部下签过劳务合同的所有劳务队伍名称;

  2. 合同名称:下拉框选择,取对方单位该在项目部下签过的所有合同(注意:没有选择对方单位名称前,该项不可填写);

  3. 合同明细:下拉框选择,取当前合同下的所有明细(注意:没有选择合同名称前,该项不可填写);

  二、 变更单信息:

  

  1. 单据编号:自动生成,生成格式“LWHTSLBG+年+月+日+编号”;

  2. 单据名称:手工填写;

  3. 单据日期:通过时间控件选择,默认为当天。

  三、 细明表:填写“对方单位名称”、“合同名称”、“合同明细”后自动加载出所有与本项目部签过该“合同明细”的所有劳务队伍名称,及其相关合同明细信息。

  

  1. 对方单位:自动加载出签订过当前“合同明细”的所有劳务队伍;

  2. 项目、单位:自动加载;

  3. 原合同数量:取的是所有数量的合计值,包括:与主合同相关的所有已完成的初始合同数量、补充合同数量、合同数量变更单的数量;

  4. 已收方数量:合同的所有已完成收方数量,自动带出;

  5. 本次增减数量:手工填写,具体能填写的数据如下:

  1) 填写正数,表示在合同数量的基础上进行增加,不能大于【“清单总量”-所有劳务队伍的“数量”的合计值-所有劳务队伍已填写的“本次增减数量”的合计值】;

  2) 填写负数,表示在合同数量的基础上进行减少,不能小于【本劳务队伍的“数量”-本劳务队伍“已收方数量”】;

  6. 调整后合同数量:计算式,计算值【“原合同数量”+“本次增减数量”】。

  注意:在填写“本次增减数量”时,如果“清单总量减去所有劳务队伍已签过该明细的合同数量”为0,那么可以先在其他劳务队伍上进行减少,然后再需要增加的劳务队伍上面增加。

相关文章参考: 收入合同
  业主合同清单审批
  业主合同清单查询
  合同价款分劈管理
  补充合同清单查询

 

发布:2008-02-22 10:18    编辑:泛普软件 · admin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