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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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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采购合同变更

  业务介绍

  物资采购合同变更根据材料的入库情况,采购合同可进行变更操作。同时系统自动生成合同履行情况、结算付款情况台账。合同中的供应商信息、价格信息、合同条款信息等的收集、汇总和查询。本业务表单需要进行流程审批。

  通过点击功能菜单【成本管理—物资管理—物资合同管理—物资采购合同变更】,成功发起【物资采购合同变更】流程后,加载出“补充合同评审”表单。

  目前共有两类物资合同变更:主要物资采购合同变更和二三项料采购合同变更。其中主要物资采购合同变更要受物资计划的控制,而二三项料采购合同变更不受物资计划的控制。

  两者的表单样式目前一样,填写方式只是在“合同细目”处略微有些不同。下面将分别介绍它们的填写方式。

  l 主要物资采购合同变更:

  流程发起人在填写“补充合同评审”表单时,点击“合同类型”下拉框,选择合同类型为“主要物资采购合同”的主合同后,加载出主要物资采购合同的“补充合同评审”,如下图所示:

  

  表单填写说明:

  一、 主表:

  1. 合同类型:点击下拉框,选择合同类型为“主要物资采购合同”的主合同;

  2. 暂定合同总金额:流程发起人手动填写,需保证其不小于明细汇总合价;

  3. 主表中的其他填写方式见“6.8.4劳务合同变更”。

  二、 明细表:

  合同细目:

  1.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右击新增一条明细,点击“材料名称”下拉框,下拉框列表里面列出物资总计划里面已有的物资,如下图所示:

  

  选择其中的一个材料名称,自动加载相关信息:

  

  2. 浮动价格:勾选复选框,表示材料是浮动价,合同中不用填写相关单价;未勾选复选框,则表示材料不是浮动价格,合同中需要填写单价;

  3. 原始数量:选择物资后,自动加载;

  4. 原始单价:选择物资后,自动加载;

  5. 项目部上报:

  1) 数量:流程发起人手动填写,不能超过“物资总计划数量” ;

  2) 单价:如果材料是浮动价,则不能填写;如果材料不是浮动价,则流程发起人手动填写;

  3) 合价:计算值,计算公式为:【“项目部上报—单价”*“项目部上报—数量”】;

  6. 公司核准:

  1) 数量:流程发起人不可填写,但默认会先取“项目部上报—数量”;公司审定时,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不能超过“物资总计划数量”;

  2) 单价:如果该材料是浮动价,则任何人都不能填写;如果该材料不是浮动价,流程发起人不能填写,且默认会先取“项目部上报—单价”,公司审定时,可以对其进行修改;

  3) 合价:计算值,计算公式为:【“公司审定—单价”*“公司审定—数量”】;

  7. 备注:流程发起人手动填写。

  l 二三项料采购合同变更:

  流程发起人在填写“补充合同评审”表单时,点击“合同类型”下拉框,选择合同类型为“二三项料采购合同”的主合同后,加载出二三项料采购合同的“补充合同评审”,如下图所示:

  

  表单填写说明:

  一、 主表:

  1. 合同类型:点击下拉框,选择合同类型为“二三项料采购合同”的主合同;

  2. 暂定合同总金额:流程发起人手动填写,需保证其不小于明细汇总合价;

  3. 主表中的其他填写方式见“6.8.4劳务合同变更”。

  二、 明细表:

  合同细目:

  1.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右击新增一条明细,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填写:

  1) 全部直接手工录入,适用于以前合同中没有的二三项料;

  2) 点击“材料名称”下拉框,下拉框列表里面列出当前主合同已经签订过合同的物资(包括已完成的初始合同和所有补充合同的),如下图所示:

  

  选择其中的一个材料名称,自动加载相关信息:

  

  2. 浮动价格:勾选复选框,表示材料是浮动价,合同中不用填写相关单价;未勾选复选框,则表示材料不是浮动价格,合同中需要填写单价;

  3. 原始数量:选择物资后,自动加载;

  4. 原始单价:选择物资后,自动加载;

  5. 项目部上报:

  1) 数量:流程发起人手动填写,不能超过“物资总计划数量” ;

  2) 单价:如果材料是浮动价,则不能填写;如果材料不是浮动价,则流程发起人手动填写;

  3) 合价:计算值,计算公式为:【“项目部上报—单价”*“项目部上报—数量”】;

  6. 公司核准:

  1) 数量:流程发起人不可填写,但默认会先取“项目部上报—数量”;公司审定时,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不能超过“物资总计划数量”;

  2) 单价:如果该材料是浮动价,则任何人都不能填写;如果该材料不是浮动价,流程发起人不能填写,且默认会先取“项目部上报—单价”,公司审定时,可以对其进行修改;

  3) 合价:计算值,计算公式为:【“公司审定—单价”*“公司审定—数量”】;

  7. 备注:流程发起人手动填写。

发布:2008-02-26 10:15    编辑:泛普软件 · admin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