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发廊管理系统

当前位置:工程项目OA系统 > 领域应用 > 服务OA管理系统 > 发廊管理系统

职业经理人必学美发店管理制度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导读:员工宿舍、住宿标准及有关费用分摊原则 1、每人一床位:分上下架床,上床的员工一定要注意安全,床一定要靠墙系紧,而且一定要有护栏、梯级,如果没有护栏、梯级,咒工有权利拒绝使用,如因个人错失行为导致损失(包括跌伤)的,美发店无需负责。 一)员工宿舍、住宿标准及有关费用分摊原则
1、每人一床位:分上下架床,上床的员工一定要注意安全,床一定要靠墙系紧,而且一定要有护栏、梯级,如果没有护栏、梯级,咒工有权利拒绝使用,如因个人错失行为导致损失(包括跌伤)的,美发店无需负责。
2、副店长级在住宿方面配6平方米房间,主管级2人一房间。其消耗品同样按原则分摊。
3、店铺只提供场地及床位住宿,一切个人生活必需品要自理,在住宿期间的消费、电费、煤气费、卫生费、管理费、治安费等费用,按床位平均分摊,不能以“我就在这里住几晚”为由不愿分摊,凡有消费现象的应多分摊一份,由美发店将发票(收据)复印贴于公布栏,明细标出分难数量,在开工资时统一扣减。
(二)员工个人办证、纳税、工衣、协议违约金的交纳方式及数量说明
1、员工个人照片费,办理身份证、未婚证、工作证、上岗证、健康证、暂住证等一切费用自理。
2、员工应按照中国劳动税法,依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规定到指定的场所缴纳费用。
3、员工的工衣、工牌,美发店和员工各承担50%费用,员工负责作用、保管,遗失或弄坏的要自行按价购买。
(三)员工的罚款用途
员工的罚款用作补贴员工的纸巾、凉茶、汤水、集体娱乐活动等作用,不能入美发店收入账(特殊罚款:包括打架处罚、物品损坏处罚、材料浪费补偿等不能入娱乐项目使用)。
(四)员工的伙食标准,节假日加菜标准
1、美发店提供两正餐,每周日晚上改善伙食。
2、加菜节日为:清明节、端午节、五一节、中秋节、重阳节、国庆节、年三十等。
(五)因工受伤待遇
1、员工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因工受伤时,由美发店送医院医冶,其诊疗费、药费、就医路费一切均由自己负责。
2、员工因发型需要电发或染发,要先向主管申请后方可进行,主管休息则先报店长,批准后有效,要使用指定的电发水和染发膏,两次电染间隔不能少于75天,否则处罚20元,使用产品要按所用产品标价10%结算成本账。
3、员工生日,由美发店送生日蛋糕祝贺。

第五章、美发店惩罚制度
为保证美发店制度、纪委的切实招待特制定如下各项违规惩罚制度(凡做除名处理的一律不予发放协议保证金)。
(一) 管理人员处罚规则
1、技术指导人员:
⑴每月未能完成安全教育课程一堂以上、店内安全经营巡查一次以上的,处以罚款10元。
⑵因个人疏忽,导致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示及时排除的,处以罚款10元。
⑶每月内未能按时审核财务收支单、资金流向、工资表格的,处以罚款20元。
⑷财务制度监控不力,导致美发店重大财产流失的;贪污现象未能发现并及时处理的;财务人员来历不明,携款潜逃的,同时追究损失责任,并处以罚款20元。
⑸店长、主管上岗后一个月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清楚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工作权限的,处以罚款50元。
⑹因私渎职的,私自将内部管理架构、制度、条例、财务状况、发展策略、经营方针、行销计划向外泄露的,追究职务责任并处罚100元。
⑺对美发店经营不能制定有效的内部培训课程的,处以罚款15元,用做购置学习资料用。
⑻一年内未能完成一次以上有效的内部培训课程的,处以罚款XX元,用做购置学习资料用。
⑼未能准时参加经理会议的,迟到1次罚款XX元,缺度1次罚款XX元。
⑽未能按时制定经营目标或未能认真有效地执行营销策略、经营方针的做渎职处理,罚款50元。
2、店长、店面主管:
⑴未能完成指定管理工作的。
⑵因私渎职的。
⑶不能公平、公正地执行考勤制度的。
⑷消防、防盗、操作安全意识偏低的。
⑸出现消防、盗窃、操作失误导致工伤等事故的。
⑹下属人员入职一个月后未能掌握⑺未能执行上级通告及营销计划的。
⑻下属服务素质、技能实操素质不合格并多次被投诉而未能得到改善的。
⑼个人行为、品行低劣、处事不当,令下属反感起哄、群起对抗的。
⑽纵容包庇下属违章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⑾对资源、材料超标、浪费熟视无睹,不做处理或制止的。
⑿失职造成美发店重大声誉、经济利益损失的。
⒀利用职权之便,擅离工作岗位,不按照考勤制度进行自我约束的。
属上述条例的违反1次,轻微的罚款10元,月内3次或以上的罚款20元/次。有严重违反行为的,轻者做罚款100元以下处理,并停岗留职察看,严重者处罚200元/次,并做辞退处理。
(二) 发型师奖罚细则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使企业良好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并共同遵守。
1、 遵守公司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每分钟罚1元,另加10元。
2、 不准无故旷工,旷工一天罚100元,每月旷工累计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辞职,保证金不予返还。
3、 遵守轮牌制度,不准抢牌,违者罚款100——300元。
4、 老师接牌时对待顾客必须主动热情面带微笑,违者罚款5元。
5、 老师在工作时间出现空岗,罚款10元并下牌。
6、 老师不得强推顾客烫发、染发、焗油或拒绝给顾客服务,违者罚款10——20元并下牌。
7、 老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牌,违者罚款5元。
8、 老师每周休息一天,周六日不得休息,违者按旷工处理。
9、 老师换班需提前1天写出申请,经店长同意签字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0、 老师请事假必须提前1天申请,经店长同意签字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1、 老师请病假需由医院出据证明,经店长同意签字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2、 老师在美发操作过程中如将顾客皮肤烫伤、划伤,所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并罚款50——100元。
13、 老师之间要团结协作,不得在店内争吵、斗殴,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影响本店形象,违者罚款100——300元;严重者开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14、 老师要爱护公物,爱护店内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除照价赔偿外另罚100元,严重者开除,抵押金不予返还。
15、 老师要严禁工作态度,认真完成美发项目,如有返工,扣除流水并罚款50元,且不得推活,由店长审核,否则罚款200元。
16、 老师不得误导或强迫顾客消费,违者不计流水并罚款50元。
17、 老师在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吃零食、打瞌睡、玩电话,应保持良好的坐姿、站姿,使用礼貌用语,违者罚款5元。
18、 老师在工作期间不得喝酒、吸烟、吃带异味的食物,违者罚款5元,严重者下牌整改。
19、 老师应注意个人口腔卫生和身体卫生,如有异味影响到他人者,罚款20元并下牌整改。
20、 老师为顾客打折不得超公司规定的范围,违者罚款20元并补交其差额。
21、 老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不得做私活,一经发现扣除成本并罚款50元。
22、 老师使用本店产品,必须向店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产品,违者扣除成本并罚款50元。
23、 老师在工作期间应勤俭节约,不得浪费产品,违者扣除成本并罚款20元。
24、 老师工作台面卫生不合格罚款5元。
25、 老师对公司或店内所分配的免单顾客,拒绝服务或服务不好者罚款20元,并批评教育。
26、 老师私自将店内公用工具带出店外的,按偷盗处理,罚款100元并开除,抵押金不予返还,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27、 老师不得顶撞、漫骂、殴打领导,违者罚款10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造成人身伤害的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28、 老师应积极响应公司组织的活动、社会公益活动或义务活动,违者罚款20元。
29、 老师应积极维护公司形象,不得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坏公司形象,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抵押金不予返还。
30、 老师不得在大厅吸烟、吃东西,违者罚款5元。
31、 老师不可大声喧哗,两米外不可喊人,违者罚5元。
32、 顾客走后5分钟内老师应将工具及时归位椅子归位,违者一次罚5元。
33、 老师所领取的产品、设备用完后立即归还,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20——100元。
34、 老师所用围布、衣服、饰发品需自行购买。(公司按进货价出售)
35、 老师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定期理论、技术研讨及培训会议,不参加者罚款20元。
36、 老师遭顾客投诉、拒绝付款,老师不计流水替顾客买单并处以相同的罚款。
37、 老师在本公司工作两年以上表现突出者,可优先加入公司股份,获得公司分红。
38、 老师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20元。(每月一次)
39、 老师遵守公司纪律,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10元。(每月一次)
40、 老师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者给予奖励5元。(每月一次)
41、 老师给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采用并见成效者,给予奖励。(奖金根据情形而定)
42、 老师对新员工负责,安排到位,为公司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10元。(时间根据情形而定不少于一个月)
43、 老师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10元。
44、 老师服务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10元。(半月奖励一次)
45、 老师卫生区及个人卫生整洁干净者,给予奖励5元。(一个月一次)
(三) 店面行为类
1、 洗头后冲水不干净、不按摩者,服务不周者,被顾客投诉者,
扣罚20元。
2、不询问顾客是否要求指定发型师电发、吹发或护理者,扣罚5元。
3、发型助理忘记取单,15分钟以后此单充公;不过牌者,扣罚5元。
4、发型助理吹发、剪发或服务过程中服务不周、跟进不足被投诉者,扣罚20元。
5、员工应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如有任何扰乱店内秩序行为、打架殴行为、涉及黑社会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将被立即除名,而不做任何补偿,在公司内也同样严禁与客人、同事大吵大闹及打架斗殴,违者先扣罚100——300元,并做除名处理,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时间已过30分钟,员工的发型还乱七八糟,由头牌发型师为其轮牌洗吹,费用由员工自负。
7、在店内讲粗话、在营业厅待客期间抽烟、饮水、吃零食、哼小调者,处以罚款5元。
8、营业厅内与不是自己接待的客人谈话,影响其他人员工作的,处以罚款5元(注:与客人打招呼问候客人属正常行为)。
9、发型师工作位2平方米范围内,包括桌面、工具箱、工具、工具车、饰品等,不干净整齐;完成发型后,工具、毛巾、杂志还放在桌面;发型师将风筒、电剪、个人衣服、围布乱放;堵塞通道,影响客人出入,以及其他有影响店容貌行为的,违反本项任何一条者,处以罚款5元。
10、乱丢垃圾、烟头、吐痰,在休息室进食后餐具乱放;在休息室、营业厅内食瓜子、花生等零食,处以罚款5元,并处罚打扫休息室2天。
11、歪曲事实、妖言惑众,煽动同事抗拒管理制度,轻者先扣罚50元并记大过1次,重则做除名处理。
12、与同事或客人谈论其他客人或同事,评论他人长短,并掺杂人具意见,贬低同行技术、服务,要求客人帮助解决私人问题等,直接影响美发店形象的,处以罚款10元。
13、在营业厅、休息室或场外谈论客人消费数额、员工工资或收入情况、服务项目提成等内部制度和数据者,罚款10元。
14、不准将个人情绪带入工作流程或在营业厅内指指点点、指桑骂槐等。乱发脾气、表情不可一世、伴有性格、态度不友善的,先停牌,再做罚款10元处理,同一天内违反本条例两次及以上的,处以罚款50元,并做书面检讨。
15、工作期间无意损坏公司财物、设备的,视情况赔偿物品原价的10%-80%,有意损坏按物品原价的500%赔偿,严重者做停职处理。
16、开例会、集会、月结会等会议,迟到按考勤制度处理,无特殊原因缺席1次处以罚款50元。
17、工作岗位上不准接听私人电话,违者罚款5元。
18、撕毁处罚单、处罚通告、检讨书等,属严重与美发店管理制度对抗行为,违反一次应即该责令带齐入人物品离场,马上除名,并不做任何补偿,包括协议保证金、技术培训保证金、当期工资和其他福利等。
19、对外泄露本店规章制度、工作规程、服务流程、培训资料等商业机密,一经查实先处以罚款1000元,并做除名处理,不做任何补偿,包括技术保证金,协议保证金和其他福利,并通报全发型机构,严重者诉于民事法律责任。
20、在营业场内与同事或客人纠缠不清、大吵大闹、无理取闹,不管理由如何,先处以罚款50元再做处理。
21、工作过程中,上级在安排调动方面有失误时,应保持头脑清醒,及时提出改正意见或再报上一级提出复议,不得因此与上级发生冲突。
22、员工自身行为不检(例如穿拖鞋、穿短裤上班、穿着不伦不类、公共场所举高脚、脱鞋、讲粗话、营业厅内吃零食、行为粗鲁、骂人、餐后不收拾垃圾等),上级有权要求及时改正,并按规章制度处理,员工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处罚,否则先扣5元,停职下牌,待改过后上牌工作,或罚抄写规章条件2次,并写出书面检讨。
23、不准在岗位营业厅内干私活、顶嘴、吵架、聊天、打闹和私自会客,违者处以罚款10元。
24、不准坐着接待客人,上岗时间因接私人电话,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做罚款5元处理。
25、不准慢吞吞、不高兴地接待顾客,违者罚款5元。
26、不准挪用美发店毛巾、商品、材料、设备和其他用品,违者视情况罚款5——50元。
27、不准内部私分商品,自买、自卖商品,买卖掺假商品等,违者视情况罚款10元,产品充公。
28、不准私自开电视或加大音量(指定音量),不准坐客人理发椅、沙发、违者罚款5元。
29、不准随便变动价格,违者按补偿5倍差价处理,并处以罚款10元。
30、不准不服从分工,不听从上级指挥、挑拨离间、拉帮结派,越级汇报,违者罚款20元。
(四)服务流程水牌类
1、上班上牌,外出吃饭扣牌,下班下牌,期间对水牌有疑问应当报班长或店面主管处理,私自乱动水牌者,处以罚款20元。
2、上班不上牌,要求扣牌又无明确理由,头牌丢下跟尾等乱动水牌扣20元,严重者可按不想工作、自动弃权处理。
3、每次扣牌、下牌、再上牌均须报店面主管,先申请后翻牌,否则视为无效,作为私自乱动水牌处理。
4、发型师、发型助理相互串通不遵照美发店制度擅自将轮牌客报为单调客的,将从重处罚,如有发现即处以罚款50元(双方罚)。
5、不准对员工或客人说三道四、言人长短,凭个人主观意识评价他人技术、贬低同事,进而企图拉客,影响公司形象,违者处以罚款20元。
6、员工有挑客、抢客现象的,一经查实罚款100——300元。
7、做项目不收钱或少收钱,又未以主管人员批准同意的,由发型师补回差价再处以罚款20元。
8、做烫 、护、染项目不说明价格,在客人不清楚的情况下帮客人做项目或帮客人设计发型,客人认为与目标发型不符,导致客人有意见或投诉的,主管或班长有权让客人只支付合理价格,余下部分从发型师的工资中扣除并处以罚款20元。
9、私自变动服务价格,多收钱或少收钱,自行设立新项目乱收费的,按差价的5倍罚款并加罚20元。
10、吃饭、外出、下班不扣牌,不下牌者,处以罚款10元。
11、无理劝说,令客人反感、投诉的处以罚款20元,并做出书面检讨。
12、发型师完成服务后不跟单,不填单整理,不向收银交代清楚,如因此出现跑单、少收钱现象的,由发型师买单。
13、因发型师忘记交单导致少收钱,由发型师买单。
14、发型师、发型助理在工作空闲时,不准在场内随意走动,影响他人工作或站立一旁看别人制作发型,违者处以罚款5元。
15、客休求做电  染项目,因发型师抬高价格,导致客人对价格不满意而不作电  染项目,发型师应按客人理想价格买单,且同样下水牌。
16、发型师在烫、护 、染、剪等操作过程中,监控不力、指引不足、操作不当、不慎等导致客人意外损失、不买单或要追究责任时,经店内管理人员协调解决,所产生的收费价格差额,发型师应负70%-90%责任,按责任分配承担。不得争议逃避(特别注意:①负离子药水过浓(没按发质稀释)导致断发或变卷等,离子膏贴在头皮或上得过多导致大面积脱发、断发,时间过长导致头发变绵、麻松、粟米须状等,发型师须负全责。②染发时不均匀,黑发不上色、染到衣服、眼睛过敏、残余染膏掉到椅面导致大面积衣服染色、衣领染色等。③电发时烫伤客人额头、颈部、头皮,药水流入眼睛等)。
17、偷窃美发店财物,一经发现,处以原价50倍的罚款,除名并送派出所处理。
18、对其他员工有成见从而将其熟客当成别人熟客或视做轮牌处理的,处以罚款50元。
19、烫染起水前15分钟,发型师不准接新顾客,违者充公并处以罚款100——300元作为抢客处理。
20、员工轮岗工作被叫牌后10秒钟内必须应牌,并马上到位,否则水牌照下并处以罚款5元。
21、如客人要求单调,发型师及发型助理不能以任何理由而拒绝接待此客人(不论任何项目),否则当自动弃权处理,下牌三天。
22、不准擅自到生客面前拉客,违者处以罚款10元再按最后一牌轮牌处理。
23、工作期间丢下客人不顾而和同事互相谈话(特别是家乡话)者,处以罚款5元。
24、发型师在为客人服务过程中,带有欺骗成分,误导顾客,例如短发梳面粉,称发型变得柔和,局油可以变软、变硬等等,导致客人不满被投诉的,经店长检查确实存在欺客事实的,处以罚款20元,客人不买单或有意见的,由发型师买单。
25、发型助理挑客(愿意洗男客短发、洗面,不愿意洗长发等,特别两三人同行,短发争做,长发无人做的现象属挑客行为,应以入门口后数一二三牌顺序进行入为准),一经查实,罚款10元,停牌做卫生3天。
26、发型师、发型助理在工作过程中,忘记签水单或改单而不签名,打折扣不叫当班主管签名的,全部营业额充公,并处以罚款10元。
27、员工自己染发、电发没有申请或使用非指定产品的,一律按该产品价格的3折收取成本费。
28、  局油、精华素等护理系列产品不列入员福利项目,违规使用按产品标价的3折收取成本费。
29、发型师、发型助理在为顾客电局染时,使用材料超出一定量,负责开材料单者以双倍价格购买超出的材料。
(五)收银类
1、 前台收银员是公司接待客人的一个重要窗口,应自行规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效率。
2、 前台收银员上班时间为10:00——23:00 。前台收银员不上班时应委托其他人员代职,违者罚款10元。
3、 前台收银员上班时必须衣着整洁大方、化淡妆、说普通话。违者罚款5元。
4、 前台收银员负责接听客户咨询电话。接电话时要使用礼貌用语:“您好,艺人美场!”说话时语气要平和,声音要甜美。违者罚款10元。
5、 前台电话由前台收银员负责管理,不得打私人电话(公司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在前台打电话),接听电话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违者每次罚款10元。
6、 前台收银员负责管理店内音像放映工作,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公司音像设备,违者罚款10元。店内光盘丢失,每张罚款10元。
7、 前台收银员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违者罚款5元。
8、 前台收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打闹、嬉笑,坐姿、站姿要端正,对待客人要热情,说话语气要平和,违者罚款5元。
9、 前台收银员不得私自给客人打折;如发型师给客人打折,前台收银员应和店长进行核对,否则按私自打折处理,并罚款50元。
10、 前台收银员应做好各类帐目的记录工作,确保无乱帐、无错帐。如有缺帐,所缺款项应由前台收银员自行补上,违者除补齐所缺款项外另罚款50元。如有多帐,应将多余部分在帐本上做好记录,并上报会计查清原由,违者罚款20元。
11、 前台收银员应搞好前台卫生工作,保持前台卫生、整洁无异味,违者罚款5元。
12、 前台收银员应按时将所产生的收据、发票、票据上报公司,及时进行对帐,不虚报不谎报,违者视情节罚款10—200元。
13、 前台收银员应将所收现金妥善保管,每日晚上做好交接工作。
14、 前台收银员不得挪用公款,否则后果自负。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上报给公安部门处理。
15、 前台收银员负责协助会计开展财务方面相关工作。
16、 前台收银员应完成上级主管临时交给的任务。

发布:2007-04-03 11:27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

泛普发廊管理系统其他应用

服装行业 广告传媒行业 服务行业美容院管理软件 养老院管理系统 发廊管理系统 旅行社管理系统 网吧管理软件 服装管理软件 广告公司管理软件 媒资管理系统 连锁行业 连锁店系统 美容院管理软件下载 美发管理系统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