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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周转材料合同结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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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周转材料合同结算、支付

  合同结算指认可材料供应商已供应的周转材料数量,或确认已租赁的时间。系统中将中期和最终结算都放在合同结算中,并且他们的数据是累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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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审批通过后才可以填报此合同的结算。请根据实际结算的情况来填写相关信息。本次结算的应付金额=结算明细金额-暂扣款-扣款。除了合同约定的暂扣款和扣款,您还可以在暂扣款和扣款的其他项中填写相应的其他扣款。

  注意:预付款应在结算中扣除。

  合同结算同样需要进行审批,只有审批通过后才可以进行支付。

  周转材料合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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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完成了结算后(包括中期和最终结算),可以申请进行支付。系统自动会统计出应支付金额,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申请支付的金额。

发布:2008-06-03 16:49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