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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电厂智慧工程管控系统基建MIS技术规范全览
1.1总则
1.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益阳发电有限公司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高效超超临界机组(以下简称:益阳电厂)的智慧工程管控系统基建MIS项目。本规范文件提出对建设项目的功能设计、性能、制造、供货、安装和试验,以及配套土建、电源及通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软件性能设计、系统方案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设计等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供货、运输、现场开箱验收、安装、调试、性能检定及保证、保修、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以及配套土建、电源及通信的建设。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1.1.2本技术规范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相关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卖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要求、标准。本技术规范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协议所列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标准。有矛盾时,按较严格标准执行。在签订合同之后,到卖方交货之日的这段时间内,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或修改要求,卖方应执行买方提出的要求,合同价格不变。
1.1.3因卖方未以书面形式对买方提出异议,则买方认为卖方提供的产品将完全响应工程项目要求,并遵守本技术规范的内容。

1.1.4卖方必须对所供设备或系统的性能保证值和主要参数提供有关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可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鉴定报告或项目的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提供虚假者,为无效文件,还将视为造假行为,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卖方法律责任。
1.1.5卖方对供货范围内的智慧工程管控系统基建MIS(含辅助系统及设备、附件,以及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等)负有全责,卖方已按设备、模块(系统)最高分项报价计入总价,其数量和规格均应满足工程需要,实施过程中如有数量和规格的调整不再产生总价上调。对于分包设备和外购零部件,买方已经确定品牌范围的,卖方应完全满足买方推荐的品牌要求;买方未确定品牌范围的,卖方应提供三家或以上优质产品供买方选择。全部分包设备和外购零部件最终品牌选择由买方确认且不变更商务费用。对于所有进口材料和设备,卖方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海关商检证明。

1.1.6本技术规范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并与合同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的技术联络、配合文件和有关的会议纪要也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7卖方根据本系统所需设备,必须在技术规范中列出所有供货设备详细清单、设备规格、技术参数、制造厂家及设备单项报价详单。由于买方在工程进度中和买方设计方案变动可能产生设备数量的变化,卖方应保持所供设备和材料在本合同系统设备保质期内单价不变。
1.1.8本工程的质保期为最终验收合格后一年(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算起,硬件质保1年,软件服务3年,按要求质保时间执行),在质保期内如果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达不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卖方应无偿更换并调试相应设备,若经更换调试后仍无法满足要求,则买方将扣除相应的质保金,且不需再办理任何法律或行政手续。
1.1.9合同签定15日内,卖方必须提供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包括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厂内测试及运输等项目清单给买方,并由买方确认。
1.1.10卖方提供的设备和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应采用符合陕煤集团公司总体规划的电厂标识系统,按照GB/T 50549-202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执行,编码范围包括卖方所供系统、设备、主要部件和构筑物,设备编码完成后,编码须用于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设备的统一管理。具体标识系统的编码原则和内容在联络会中商定。
1.1.11本技术规范中对系统设计区域内未明确说明的设施、建筑物、网络布线距离长度等,卖方应进行现场实际勘测,确保施工满足规范要求。本项目涉及到范围外的设备、构建筑物等临时拆除或造成破损,由卖方负责恢复至原有状态。涉及有可能破坏工程范围外的设备、构建筑物等卖方必须事先采取经买方同意的必要措施进行监测和保护。
1.1.12本协议所要求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通讯联络和服务等,均应使用中国法定单位制(SI)和中文。
1.1.13本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开始供货和施工,具体的供货进度和施工进度应该满足基建工程的需要。基建工程转交生产投运后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和系统的移位安装和正式移交生产投运,并完成联合调试。调试结束1个月内通过性能试验,完成验收。
1.1.14项目设计及施工必须满足陕煤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益阳电厂的安全文明管理及标准化管理的要求,所有文明整改及标准化设施配置费用全部包含在合同总价范围内。
1.1.15工程需设计相应的电气(含电缆桥架、支架及管线)、管线防水、给排水、暖通、通讯、防雷、接地设施、室外管线连接等施工、供货(采购)、运输、安装及性能保证、竣工验收、售后服务等工作,选用的设备材料必须满足工程现场自然条件。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范围内。卖方应规划永临结合的模块并实施过渡。
1.1.16本次项目建设中由各方检查、验收、监理提出的问题需卖方负责整改的,其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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