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包合同结算、审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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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包合同结算管理
①增加:选择添加,选择相应的合同,进行结算操作(系统会自动统计相关数据),在合同明细中输入合同执行的实际工作量,实际单价,实际金额,如果不填写,系统默认是按合同执行完毕,实际金额也就是合同金额。
②修改或删除:首先查询出要修改或删除的合同结算单,然后进行相应操作即可(审核通过的结算单不允许修改或删除操作)
界面如下图所示
总(分)包合同结算审核管理
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 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 经审核无误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工程部复核。
3、 工程部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合同预算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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