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系统 | 工程企业管理系统 | OA系统 | ERP系统 | 造价咨询管理系统 | 工程设计管理系统 | 签约案例 | 购买价格 | 在线试用 | 手机APP | 产品资料
X 关闭

建筑材料公开类采购方式

视频比较大,请耐心等待5秒,下载视频

申请免费试用、咨询电话:400-8352-114

 

  如何按照公开类采购业务方式办理采购

  1、功能概述

  中心根据采购清单内容和采购金额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谈判、单一来源谈判等)。目前采购金额80万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80万以下可选用竞争性谈判和询价方式,并指定招标部项目负责人。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谈判、单一

  来源谈判等方式采购的业务,统称为“公开类”采购方式,其办理流程基本相同。

  采购人通过在市财局已经办理好的采购申请文件和采购受理号,登录进入本系统后,利用系统平台提供的业务功能,根据自己的采购具体需求,编制采购清单,上传采购需求文件,中心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开始委托采购项目。中心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指定项目负责人,发布采购公告,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响应投标,中心主持项目评审,会邀请采购人代表及专家参与项目评审,项目评审结束后,中心发布项目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人与供应商在签订成交合同,并将合同存档在中心。在采购结果公示期间采购人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启动项目质疑。被质疑方响应质疑,对于采购失败的项目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重新采购。

  2、业务流程图

   1.png

 

  在公开类流程中,采购人在系统中主要参与的几大功能:

  ★ 添加采购清单

  ★ 委托新项目

  ★ 项目质疑管理

  ★ 确认成交合同

  ★ 项目失败

  ★重新采购

发布:2008-06-06 12:01    编辑:泛普软件 · yangyong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