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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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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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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采购合同

  1.点击办公模式→采购管理→采购合同→新建采购合同,进入“新建采购合同”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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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采购合同界面,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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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保存、源单总览、提交审批、确认、打印。

  以单据的形式显示新建采购合同,主要字段:

  1、 基本信息:合同编号、合同主题、源单类型(下拉列表,无来源/采购申请/采购计划/采购询价单)、供应商(选择窗口)、采购类别(下拉列表)、采购员(弹出窗口)、部门(选择)、签约时间(日期控件)、供应商签约人、我方签约人(选择窗口)、签约地点、交货方式(下拉列表)、运送方式(下拉列表)、结算方式(下拉列表)、支付方式(下拉列表)、是否为增值税(复选框,默认选中,表示含税报价,若不选则忽略明细中的税率)。

  2、 合计信息:采购数量合计、金额合计、税额合计、含税金额合计、整单折扣(%)、折扣金额、折后含税金额。

  3、 备注信息:制单人(当前用户)、制单日期(当前日期)单据状态(缺省为制单)、备注、附件(文件上传)、确认人、确认日期、结单人、结单日期、最后更新人、最后更新时间。

  4、 采购合同明细:序号(自动)、物品编号、物品名称、规格、单位、采购数量、单价、含税价、税率%、金额、含税金额、税额、交货日期、备注、源单编号、源单序号。

  处理说明

  1、部门、采购员:两者之间可以没有关联关系,采购员可以不是选择的部门下的人员,支持跨部门。

  2、源单类型:可以是无来源、采购询价单、采购计划,一个采购询价单只能有一个源单类型,但可以关联多个单据,如选择源单类型为采购询价单时,可以关联多个采购询价单。

  3、选择源单据时,自动带出关联单据的基本信息:供应商、采购类别、采购员、部门(选择)、交货方式、运送方式、结算方式、是否为增值税,带出的信息可修改。

  4、采购合同明细:可以从采购计划或采购询价单中关联选出,可以关联多个单据中的部分或全部明细,其中:物品编号、物品名称、规格、需求(计划)数量、单位、需求(计划)日期、申请原因由关联明细自动带出,源单编号为对应单据的编号,源单序号为对应单据中明细的序号。

  (1)单价、含税价、税率从源单明细自动关联带出,可以修改。(若添加关联单据之外的明细时则在选择物品时自动从物品表带出)

  (2)金额、税额、含税金额:自动计算,不可修改。金额=数量*单价,税额=金额 *税率,含税金额=数量*含税单价。

  5、也可以直接添加关联单据之外的物品

  6、合计信息:采购数量合计、含税金额合计、金额合计、税额合计为明细中的数量、含税金额、金额、税额的合计。整单折扣%为手工输入,折扣金额=含税金额合计*(1-整单折扣),折后含税金额合计=含税金额合计*折扣。

  7、合同可以仅仅是一个框架协议,也就是说可以没有物品明细。

  8、如果源单为采购计划,则单据确认时应回写更新采购计划中的已订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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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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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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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合同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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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增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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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加数据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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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9-06-08 16:35    编辑:泛普软件 · xiaona    [打印此页]    [关闭]